鄂办发[2005]40号
我省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工农业生产等各个领域长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加快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继续发挥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的作用,对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汉中办发[2005J9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 (鄂发[2004]6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我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视、关心、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做好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政府引导支持、市场主导配置、单位按需聘请、个人自愿量力的原则,坚持社会需求和本人志趣、专业特长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使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在保持身心健康、安度晚年的同时,继续为促进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进一步发挥在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在培养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在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方面,可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声望的离退休专家参加决策咨询,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采取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等种形式,组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技术咨询、企业诊断、科技扶贫等活动。在青少年的教育培养、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咨询服务、医疗卫生、科技开发应用等方面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通过著书立说,开展科普教育、培训指导等形式培养青年人才。
二、努力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必要的条件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意愿,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开拓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渠道。各类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都应按中央文件要求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服务范围。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专家服务机构要通过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采取举办专项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和项目交流活动,开设老专家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主动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做好服务。要逐步建立离退休专家信息数据库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网络,定期举办网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活动,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信息平台。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并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各有关部门在颁发证书时不得以各种理由设置障碍,并按规定登记注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成果评审、科技成果申报、著作出版等方面,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科研、著书、讲学等活动时,原单位应允许他们借阅图书资料。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为聘用单位服务,需使用原单位设备、器材以及技术资料、图纸时,应与原单位充分协商,在明确其知识产权和成果归属后可以使用,原单位应予以支持。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再出国执行公务。如受聘后确需出国执行公务的,要按有关规定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办理政市手续后,由派遣单位办理出国手续,有关费用由派遣单位负责。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国(境)外机构和组织邀请,因私出国(境)讲学或参加学术交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原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三、切实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聘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应聘期间,继续享受原单位的离退休费和生活福利待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应聘期间取得的报酬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应依法纳税。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按约定,依法通过劳动或人事争议仲裁解决。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聘用单位要关心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体健康,从工作需要和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安排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高度重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社团组织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我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高级专家协会等社团组织团结和凝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支持这些社团组织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组织离退休专业技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继续发挥作用。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有关人才培养、项目开发、服务咨询等活动,可邀请离退休专业术人员社团组织参加或承办。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省内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这些社团组织开展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全省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和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原单位和聘用单位的技术、经济权益,保守工作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在教育和引导青少年、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发扬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五、切实加强对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的领导
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重视发挥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的作用。要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开发纳入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引导支持工作。由省人事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科协、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省老教授协会共同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沟通工作情况,研究政策建议,加强协调协作,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方面形成合力,全面推动我省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工作顺利开展。联系会议制度活动经费,由省人事厅纳入部门预算,省财政统筹解决,重点用于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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