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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时间:2016-09-07 来源: 作者:admin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市老科协为促进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市农经局座谈,到宜都市松木坪郑家垴家庭农场、夷陵区异茂家庭农场、点军区落步淌刘金华等家庭农场进行调研。调查情况表明,宜昌市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后,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的发展。市政府制订了《关于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宜府办发〔2013〕47号),市农业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宜昌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注册办法(试行)》(宜农规〔2013〕47号)和《关于推进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市家庭农场迅速发展。至2014年10月,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1516家,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宜昌市家庭农场有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种养结合的,还有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苗木花卉、农家乐等综合型家庭农场,产业覆盖面广,带动能力较强,示范效应好。而且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较好,家庭农场与普通农户相比,经济收益一般高于同类30%左右。宜昌市家庭农场主要是由村干部、返乡农民、致富能人、大学生回乡务农等主体创办,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富力强,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素质较高。

  但是,由于家庭农场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土地流转比较困难、技术人才缺乏、发展资金短缺、经营管理不规范、公共服务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影响着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认为,要把家庭农场的发展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当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家庭农场的认识和理解。目前对家庭农场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就是家庭农场了。实际上家庭农场不仅仅是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是生产方式上质的飞跃。要把发展家庭农场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通过组织乡镇干部及村干部培训班,组织重点户学习,或通过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让农民意识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时代意义,让更多农民行动起来,参与家庭农场的建设。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报道典型,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监管,引导家庭农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发展家庭农场不能求快求多,一哄而上,切忌盲目下达任务指标,盲目上马容易造成失败,挫伤农民继续发展的积极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标准认定,成熟一家,发展一家。不能为追求政绩,放宽注册标准,将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也登记为家庭农场,甚至将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也登记为家庭农场。要引导家庭农场规范经营管理,帮助农场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经营购销记录、凭证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系统的管理体系。并对农场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建立农场管理经营监管档案。

  三、加强服务,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发展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必须加强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首先要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经纪人、个体工商户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搞好农场主的培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其次在财政支持、金融服务、保险机制建设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金融部门可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授予一定信贷额度,允许家庭农场依法以不动产进行抵押贷款。再次要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经营管理知识和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培育和产品推介等,对家庭农场依法流转土地、林地、水面等,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宜昌市老科协工作者协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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